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深入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更高质量推进转型升级,加快构筑现代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大做强工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百亿级企业,推动淮安工业经济加速崛起,淮安市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百亿工业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淮政发〔2018〕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及意义
工业经济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工业强市、新型工业化是市委市政府一以贯之的战略部署。工业强,关键在于主导产业强,主导产业强,关键在于龙头企业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工业经济稳步发展,实力逐年提升,“4+2”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涌现出一批实力强、创新强、后劲强的骨干型企业。但同时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大企业特别是骨干型企业的数量与规模仍有一定差距,急需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当前,我市正处于全力推进“两聚一高”、加快实现“两大目标”的关键时期,处于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时期,进一步聚焦政策、聚集资源,重点扶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是推动淮安实体经济振兴、助推崛起江淮的必由之路。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并结合淮安实际,制定出台了该《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培育对象、培育目标、培育原则、培育措施、保障措施、附则等七方面内容。
总体要求方面,通过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加快产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百亿企业集群。
培育对象方面,主要是年应税开票2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或经考核认定实际固定资产投入20亿元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年新增应税开票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或经考核认定实际完成年新增固定资产投入10亿元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
培育目标方面,到2022年,全市应税开票销售超100亿元企业总数达10户以上,50-100亿元企业总数达15户以上。其中,到2020年,应税开票销售超100亿元企业总数达5户以上,50-100亿元企业总数达10户以上。
培育原则方面,主要是坚持五个“结合”,即产业培育和龙头打造相结合,招大引强和内生培育相结合,企业主导与政策引导相结合,综合施策和因企制宜相结合,过程激励和结果奖励相结合。
培育措施方面,制定鼓励招商引资、推进并购重组、加快存量培育三大类9条培育措施。
保障措施方面,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培育工作机制;聚焦生产要素,确保水、电、汽、土地、人才等要素向企业集聚;坚持结果导向,强化结果运用。
附则方面,明确了文件政策与现行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叠加的原则执行,并对扶持资金来源等进行了明确。
三、《实施意见》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是在充分调研并吸收借鉴省内兄弟地市有效做法基础上,结合淮安实际情况制定的最新工业企业培育激励政策,政策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突出表现在:
体现了一个“准”字。百亿工业企业培育是淮安发展步入新时代、工业经济进入转型升级新阶段的一次与时俱进新尝试,开展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持工业强市的鲜明指导思想,聚焦淮安经济总量不足、发展不充分问题的清醒认知,尊重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客观规律的科学选择。重点发展“三新一食一智”(盐化凹土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食品、智能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现了随着形势和发展环境的变化,因时制宜、顺势而为整合优化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的主动性、前瞻性。集中精力主攻开票销售50亿元、100亿元以上工业龙头企业,切中了当前淮安工业企业普遍存在的大而不强、散而不聚、旧而不新等问题,发力精准、对症下药,对助推工业企业做大做强,产业迈向中高端,实现转型升级新跨越将发挥积极作用。
体现了一个“新”字。创新提出过程激励和结果奖励相结合的培育原则,围绕企业培育路径,在新上项目、兼并重组、挂牌上市等方面,给予过程性激励,如“对与世界500强、中国100强和民营100强企业的兼并重组项目,符合产业链整合或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且实际出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经审核后,按社会资本方实际出资额的5%补助,并购本地企业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并购外地企业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达到阶段性预期目标的,给予结果性奖励,如“项目竣工投产后第二年,企业对地方财政做出贡献,在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的前提下,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专项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再投入。”创新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机制,对年应税开票销售首次超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法人不仅给予精神奖励,还增加了物质奖励。如“对年应税开票销售首次超50亿元且实现的综合税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授予其法定代表人“淮安市年度经济人物”称号,并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年应税开票销售首次超100亿元且实现的综合税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获得“淮安市功勋企业家”金牌,并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体现了一个“聚”字。资金扶持政策进一步聚集,对企业加大有效投入、实施兼并重组、推行技术改造、加快挂牌上市、加强技术创新等方面,资金扶持持续加码,如“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年度设备投资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升2个百分点”。要素资源进一步聚焦。统筹调度水、电、汽等生产要素向企业集聚,优先保障重大制造业项目土地供应和环境容量,帮助做好企业人才特别是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技术工人引进工作。为企服务进一步聚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领导直通车,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无障碍的服务。建立企业问题定期协调会办制度,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