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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6-20  字号:[ ]

为提升本市通信基础设施整体水平,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信息通信服务需求,淮安市出台了《关于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3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20178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201712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5号),党的十九大也对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201839日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了基站建设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及全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相关要求,加大公共资源免费开放及基站安全保护力度,为通信基站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及安全保护,201844日28365356专门召开基站建设专题会议,启动《通知》起草工作。淮安市经信委起草了《通知》并向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该《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三个部分,共十二条:第一部分具体包括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的三项措施;第二部分具体包括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三项措施;第三部分具体包括做好相关配套工作的六项措施。

       三、《通知》的亮点

       一是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要求公安、市政园林、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全面开放所属的路灯杆、公安监控杆、电力杆等公共资源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以加大公共资源免费开放力度。同时要求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院校、交通枢纽、大型场馆、楼宇社区、旅游景点、道路、桥梁、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和建(构)筑物,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安装空间资源。对于小区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各级住建部门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配合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协调开放小区楼顶、路灯杆、监控杆等小区资源用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严禁以进场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

       二是提出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建设、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的要求,加快开放相关公共资源,推进社会资源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共享。全市建筑楼宇类、公共交通类等重点场所由铁塔公司统筹共建室内分布系统。已建成的社会杆塔资源由铁塔公司统筹利用,并向交通、消防等部门开放,服务淮安智慧城市建设。

       三是切实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难题。要求各县区政府定期召开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调会,切实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困难;同时要求规划部门将政府批复的有关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内容及时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解决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落地问题。

       四是明确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要求。要求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道路改扩建、城中村改造等需改动或迁移通信设施的,要事先征询通信运营企业意见,提供替代路由、站址,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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