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本方针,确立了“8+1”的制度体系,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新格局。所谓“8+1”,就是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作为社会救助基本内容,构建了一个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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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是政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主要特点是:(1)是保证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费用补贴。(2)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3)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低保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民政部门实施的医疗救助属于“二次报销”,在制度功能定位上为“事后救助”,旨在进一步减轻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是对具有本市户籍,且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省定7类困难对象,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对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的救助政策。
省定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以下7类……
  临时救助制度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临时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三种:一是急难型困难家庭。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二是……